投稿指南
一、本刊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凡采用他人学说,必须加注说明。 二、不要超过10000字为宜,精粹的短篇,尤为欢迎。 三、请作者将稿件(用WORD格式)发送到下面给出的征文信箱中。 四、凡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五、为规范排版,请作者在上传修改稿时严格按以下要求: 1.论文要求有题名、摘要、关键词、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名称,省市邮编)等内容一份。 2.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 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3.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两级。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 4.参考文献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其他相关注释可用脚注在当页标注。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国家标准GB7714-87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

华钰矿业控股股东西藏道衡遭公开谴责 未履行增

来源:中国矿业大学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3-1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2日讯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15号)显示,经查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钰矿业”,.SH)控股股东西藏道衡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2日讯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15号)显示,经查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钰矿业”,.SH)控股股东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道衡”)在承诺履行、股票买卖方面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计划

  2018年6月20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西藏道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西藏道衡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不高于1.50亿元。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2019年5月22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拟变更增持计划的公告。截至该公告日,西藏道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4%,累计增持金额共计209.55万元。因西藏道衡正在筹划与专项纾困基金合作事宜,西藏道衡拟将本次增持实施时间延长至纾困基金到位后12个月内,使用自筹资金以不高于15元/股的价格实施增持。上述变更增持计划事项于2019年6月10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7月25日,西藏道衡与纾困基金合作事项办理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履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7月24日。

  2020年7月24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增持结果公告称,西藏道衡在增持期限内累计增持金额209.55万元,占增持计划下限的2.10%,未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而在2019年6月10日至2020年7月24日增持计划延长期内,西藏道衡一股未增。

  二、控股股东减持特定股份未按规定履行预披露义务

  截至2020年5月7日,控股股东西藏道衡持有公司股份2.0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8%。除前述增持的20.20万股外,其余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取得的特定股份。此前,西藏道衡已将部分股份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期,西藏道衡质押履约保障比例持续低于警戒履约保障比例,但未按照约定采取补救措施,已构成违约。2020年4月2日,海通资管和海通证券向西藏道衡发出违约通知书和处置告知函。监管部门通过公司多次提醒西藏道衡,如所质押股份被依约平仓处置,应就减持股份履行预披露义务。

  2020年8月20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于8月19日接到西藏道衡的通知获悉,2020年5月8日至8月18日期间,西藏道衡因股票质押构成实质违约,其质押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依约卖出累计524.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

  上交所认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西藏道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特定股份,应当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但经海通资管和海通证券正式告知及多次监管提醒和督促,西藏道衡在未履行减持预披露义务的情况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其所持有的特定股份,违规减持数量和比例较大且直至减持完毕后才通知公司披露相关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西藏道衡未按照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实际执行情况与增持计划存在重大差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特定股份未履行预披露义务,减持数量和比例较大。

  上交所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23条、第3.1.7条、第11.12.1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华钰矿业成立于2002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5.55亿元,于2016年3月16日在上交所挂牌,截至2021年2月3日,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41亿股,持股比例25.48%。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19日,注册资本2.75亿人民币,刘建军为大股东、实控人,持股比例95%。

  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结果的公告》显示,纾困基金与道衡投资于2019年5月20日签署了《华钰矿业股票转让协议》,道衡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3144.9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8534%)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纾困基金,纾困基金受让价格为人民币8.69元/股。因此,本次增持计划的时间延长至2020年7月24日。截至公告披露日,西藏道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6%,累计增持金额共计209.55万元。西藏道衡持有公司股份1.9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619%。

文章来源:《中国矿业大学学报》 网址: http://www.zgkydxxbzz.cn/zonghexinwen/2021/0314/516.html



上一篇:国城矿业:关于收购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65%股
下一篇:更名比特矿业 500彩票网“赌命”虚拟货币